【本報綜合報道】南韓早前出現一位在WhatsApp上要乜有乜的「憑甚麼姐」後,當地亦有一位不相伯仲的「浪費女」。這位「浪費女」自言自小已極貪新厭舊,身邊的物品大多不會使用超過七天,一旦失去興趣就丟掉,每月要花上約二萬港元買新東西,浪費程度實在驚人。
「浪費女」李美娜日前接受當地一綜藝節目訪問時透露,其衣服、手袋或鞋子通常穿過後即丟掉,高中時又因覺得每天穿着同一款校服無趣,而轉讀了三間學校。她又稱,遇上家人阻止她換新手機或相機,她就會故意把舊的摔壞。
李美娜更將想丟掉的物品帶到節目現場,當中包括林林總總的衣服、數碼相機及iPad等,每件物品購買後的使用時間不超過一星期。節目主持人估計,若把這些物品轉售,可獲約五萬二千港元。她的行徑除令觀眾感震驚外,跟她交往近三個月的男友亦擔心,女友終有一日會對他失去興趣而拋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