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查帳不問責 審計無非走過場

每年一度的審計報告近日出爐,中央機關挪用公款自肥的情況依然相當嚴重。審計署每年查帳,但腐敗問題非但未見收斂,反有愈演愈烈之勢,原因在於只查帳不問責,年年行禮如儀,無非走過場而已。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向人大提交去年中央預算執行審計報告時指出,審計發現八十二個所屬單位採取截留收入、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資金逾四億一千萬元,用於發放獎金、補貼等。

這是繼去年逾十億元財政款化為公務員灰色福利後,中央國家機關再次被查出「公帑被公僕私分」的醜聞。然而,究竟哪些衙門私設小金庫?有多少公務員享受補貼?哪些官員應負責任?審計報告隻字不提,令百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知法犯法 私分公帑

套取國家財政資金私分,在內地屬於刑事罪行,相關責任人可被判刑三至七年,而中紀委和監察部也曾制訂嚴查小金庫的規定。身為中央國家機關的官員知法犯法,對自己制訂的政策法規視若無物,這樣的法律法規如何讓官員敬畏?這樣的政府又如何讓百姓信服?

報告年年發布,公眾年年質疑,可就是不見高官被問責。自二○○三年起,審計署每年都披露大量違法違規問題,但問責卻停留在內部整改,鮮有行政問責,遑論移送司法,因此一陣風過後歸於平靜,從未有人丟烏紗,也無人被送監獄,被點名的部委機關負責人好官我自為之。

去年,審計報告揭露有五十六個中央部門報銷近三萬張假發票,騙報一億四千多萬元,其中八個部門利用假發票套取資金九千七百萬元發放福利補貼。有律師向最高檢察院發出控告舉報信,要求按現行制度追究刑責,最高檢察院答覆此信轉交中紀委處理,結果石沉大海。

更荒唐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都聽取審計報告,卻從未對審計報告做過決議,既沒有責成最高檢察院追究相關官員刑責,也沒有責成國務院直接查辦違紀官員,甚至連表態文章都不敢做,如此審計無異於無牙老虎。而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部門,卻不對審計發現的官場醜聞嚴厲問責,這不是花瓶又是甚麼呢?

審計報告和稀泥,人們有理由質疑審計部門已蛻變為官場貪腐的同盟軍、保護傘。官官相衞,沆瀣一氣,無論當局如何將反腐敗喊得震天價響,老百姓都不會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