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副市長 涉賄案今開審

【本報訊】茂名市常務副市長楊光亮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件今在廣州中院開審。廣州媒體昨引述知情官員透露,楊也參與賣官,但「只要辦不成,一律退錢」。媒體更爆料稱楊擁一億一千多萬元人民幣身家,包養多名情婦,與情婦外遊時更愛扮大款,連見「哎吔外父」都要租平治。

辦不成必退錢 廣吸「客源」

廣州《新快報》報道,前年十月,五十七歲的楊光亮一度失蹤。至去年一月,媒體公開報道《茂名常務副市長楊光亮等被查》。同年九月,廣東省紀委通報稱楊涉嫌收賄、收取紅包禮金、放高利貸等,其家存款約六千五百萬元及多處房產,債券、基金、股票一千三百多萬元,已追回贓款七千五百萬元。

楊光亮把「做官」當成「做生意」,狂收紅包,大肆索賄受賄,更把贓款用來炒樓、炒股,甚至放高利貸。但一名在茂名信訪系統工作過的官員說,楊光亮曾分管過信訪工作,很照顧訪民,還將「人民內部矛盾要用人民幣來解決」當口頭禪。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也說,楊雖有「大鱷魚」之稱,但買官賣官方面很「講原則」,如果辦不成事,「一分錢都還給你」,故找他辦事的人特別多。另外楊光亮二○○○年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還也先後叫兩名情婦到北京鬼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