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庇黑幫 賄金放高利貸

【本報訊】除了賣官,楊強更借徇私枉法掠水,收錢縱放疑犯,甚至包庇黑社會,兩年間向四十個地下賭場,收取逾百萬元的保護費,自己則用賄金放高利貸。另方面,不少行賄者升官後為收回買官成本大肆斂財,致當地治安敗壞。

楊強涉嫌包庇以李振剛為首的黑幫,該集團放高利貸、開賭場,綁架勒索。○八年楊收取李四十三萬元,指派警員到江蘇代抓借款不還的債仔,並利用職務要求檢察院批准逮捕。另有黑幫分子被捕後,警方偽造證據聲稱疑犯是臥底。更曾有多名詐騙犯落網後,向楊強和陳奕富行賄約四至六萬即可獲釋。

楊利用賄金四出投資,在茂名、廣州、佛山等地黃金地段,買豪宅和寫字樓,共擁八處房產,值逾千萬,並與人合股投資鋼材、煤炭生意,放高利貸,實行錢搵錢。

自○九年以來,一股反腐風暴席捲茂名,令官場大地震,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市常務副市長楊光亮等主要官員相繼涉貪下台,有指僅羅蔭國案就牽扯出上百名處級以上官員,而這次楊強賣官案,涉案人數亦多達五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