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童星替身搵命博

內地影視圈近日爆出童工內幕,大批貧困家庭為求「脫貧」,每日帶小孩到片場外守候,等劇組揀中派工,但多數成為童星替身(俗稱童替),出演捱打、落水等辛苦拍攝,日賺一、二百元養家,有苦命「童替」還以為自己也是角色之一。網民直指「童替」淪為童星風光的犧牲品,專家亦指兒童受傷機會大於成人,或影響成長。

據內地多份報章報道,內地電視劇《天涯赤子心》製片人陳瀚海近日爆出,劇中童星的摔打、跳河等高危情節,部分其實由童替演出。據陳表示,劇中有一場落水情節,由於童星的父母認為河水太冷,不肯讓小孩受苦,劇組最終要找來童替,前後跳河十多次才完成拍攝。

「有些戲必須這樣拍,童星又不肯自己拍,成年替身又沒法演,只好找願意的小演員。」陳指行內童替現象已令人大感擔憂。據悉,內地目前童替人數不斷攀升,較「專業」的有逾三十人,不少劇集製作公司都有自建童替檔案庫,每遇上劇情需要,都在檔案庫內物色符合的童替,再交由劇組專人調教。

常受騙 以為有份演戲

報道引述行內人士稱,大型片場外每日都有家長帶同子女,尋找做童替的機會,而由於這些小孩都來自貧困家庭,就算做足一日,小孩子們都自願受苦,因為一百元已可幫補家計不少。陳又透露,童替並不了解自己身份,分不清主演及替身,童替還以為童星在飾演別的角色,有時更遭導演哄騙:「聽話演戲就多讓你露幾次臉。」

童替現象引發廣泛爭議,有網民認為童替是戲劇商品化背後的犧牲品,並斥責童星家長要別人子女替自己的寶貝受苦。另有專家直指童替不是專業替身,未受長期訓練卻專演摔打戲份,受傷機會高。按內地法規,未滿十六歲少年及兒童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已屬童工性質。

有法律學者表示,兒童雖有參與文藝活動權利,但要報經當局批准,而且童替出演高危動作,明顯超過其自主能力範圍,已涉嫌違法。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