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和解協議維持原判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三藩市聯邦上訴法院周一裁定,泰勒及卡梅倫.溫克沃斯兩兄弟不能就三年前與facebook達成的和解方案反悔。溫克沃斯兄弟聲稱在達成協議時被誤導facebook的估值,早前要求撤銷和解協議內容。

溫克沃斯兄弟聲稱facebook始創人朱克伯格在三人同為哈佛大學同學時,後者被指盜取兄弟倆的社交網絡概念,自行創立現時大受歡迎的facebook,於是入稟控告後者侵權。此事其後被改編拍成電影《社交網絡》(The Social Network)。溫克沃斯兄弟○八年與facebook達成協議,包括獲償現金約一億五千六百萬港元,及價值約三億五千萬港元的股票。

不過,兄弟倆聲稱簽署和解協議時,在facebook的估值方面被誤導,要求撤銷協議。法院前日維持地區法院的裁判,表示溫克沃斯這對孖生兄弟應有足夠理解能力明白○八年所簽協議,因此他們不能再反悔。

股權門主角入稟索權益

facebook股權門主角塞格里亞(Paul Ceglia)前日入稟紐約聯邦法庭,聲稱手上有朱克伯格發給他的電郵,證明他擁有facebook一半股權屬千真萬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