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控,二○○八年至去年,蔣永寶、陳新義、于波在豐台區新發地市場,採取威脅手段,阻止海澱區小營市場的商戶到新發地市場進貨,強迫商戶通過他們批發葱,三人從中加價牟利,涉嫌強迫交易罪。
此外,三人在新發地市場內欺行霸市,隨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涉嫌尋釁滋事罪。
葱價即跌一成三
蔣永寶和陳新義認尋釁滋事罪,但否認強迫交易,于波則辯稱無罪。法院將擇日宣判。據悉,三人作案期間,正是北京的葱價格高漲階段,比同期高出近九成。
蔣永寶等人被指是影響葱價格的人為因素。當地媒體報道稱,蔣永寶等人被捕後,北京的葱價一度下降一成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