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有權命女下屬戴胸圍

【本報綜合報道】德國北萊茵——威斯特伐利亞州(North Rhine-Westphalia)的勞工法院,前日就一間機場管理公司的案件作出判決,指上司有權命令女下屬在工作地方戴胸圍,有關裁決更適用於州內所有公司。

德國州份法院判決

根據裁決,女下屬工作時所戴的胸圍一定要是肉色或白色,以免會透視出來,若穿有底衫則不在此限。此外,上司除可要求下屬保持頭髮整潔外,手指甲長度都可受僱主規限,法庭指出,「被要求戴胸圍及將手指甲長度保持在半厘米以下,並無違反個人權利。」有關判決亦指,上司有權要求男下屬修剪鬍子。

勞方不受規限的範圍則包括:某些染髮顏色或指甲油,以及戴假髮。但有僱員批評法庭的裁決太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