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前局長受賄判死緩

廣東韶關前公安局長葉樹養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昨被河源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全部財產。葉被控於○一至○八年間,為賭博、色情行業提供保護,通過插手工程建設和礦山經營等,為他人謀取利益,共受賄近一千九百萬元。傳葉曾向廣東省政協前主席陳紹基行賄數百萬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