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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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死13小時交多2300萬遺產稅

【本報綜合報道】一條有關遺產稅的法例在今年被「廢武功」,美國一名富豪卻在○九年除夕日逝世,令伴侶要多繳三百萬美元(約二千三百四十萬港元)遺產稅,若富豪泉下有知,可能會拖遲十三小時才斷氣。

《紐約時報》報道,曼哈頓蘇豪區房地產大亨洛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因病去世,若他遲多十三個小時才斷氣,便可令他的同性伴侶兼唯一遺產繼承人萊斯利,避免繳付三百萬美元遺產稅。萊斯利說:「洛曼或者會問,為何沒有人通知我這件事?這樣我就會多捱一天呢。」

美國國會未能趕在去年底限期前,延長專門針對富豪的遺產稅法例的有效期,令今年遺產稅暫停被課徵。但法例將在明年恢復,並更加嚴格,由超過三百五十萬美元(逾二千七百三十萬港元)的資產課徵四成五遺產稅,變成將對逾一百萬美元(約七百八十萬港元)的遺產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