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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美國一間大學進行的心理學研究指,父母若在子女兩至六歲期間進行體罰,子女在青少年時期的學業等方面表現,比未受過體罰的人好,但若在兒童十二歲後繼續體罰,則會有反效果。
12歲後具反效果
密歇根州卡爾文大學訪問了二千六百人,其中四分之一未受過體罰。研究結果指,兩歲至六歲期間受過體罰的小孩,在青少年時期的各方面表現比從未受過體罰的人好,包括在學業成績較佳,更願意做義工及更希望上大學等。七歲至十一歲期間曾被體罰的青少年,學業成績較未受過體罰的人好,但是如果在十二歲後仍然受體罰,則在各方面均表現最差。
負責研究的心理學教授岡諾指,家長應有權決定如何責罰子女,「體罰是危險的工具,但有時須用危險工具應對重要的責任。」但英國亦有人指出,大部分研究指體罰對兒童有負面影響,主張兒童不應受暴力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