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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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建天災避難所

【本報訊】針對地震、海嘯、火山等突發自然災害,深圳近日完成《避難場所專項計劃》草案,並公開廣泛徵詢市民意見。計劃於二○二○年前,在全市選址設置各類固定避難場所四百五十二處,佔地約十九平方公里,最高可容納六百萬人避難生活。

共452處 改造公園體育場

計劃指出,固定避難場所會在面積較大的公園、體育場、廣場、草地、學校操場及綜合車場加以改造,預計寶安及龍崗區各佔約一百四十個,其餘地區分別佔十多至三十多個。同時,選取蓮花山公園、深圳中心公園(北)、荔枝公園等十四處為中心避難場所,在地震等重大災難中發揮救援功能。

此外,全市將設置約九百處室內避難所,適用於氣象、地質、核設施災害,可安置四十四萬人。同時,在室內避難所選取現存或在建的近百個學校及體育場地作為應急避難所。另外,又將新增十六處直升機場,分布於各避難場所。在對外交通聯繫上,除機場港口等對外交通設施外,全市規劃十二個城市對外道路出入口,其中香港三個、東莞五個、惠州三個、中山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