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律師須講政治 維穩大過維權

建國六十大慶前夕,司法當局加強了對律師行業的政治整肅,多名「維權律師」或被警告、撤銷執照,或遭拘捕。司法部長吳愛英公開要求各地對律師代理敏感案件和群體事件進行指導,並稱律師必須「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律師講政治」一說引來劣評如潮,網民狂批司法部長「妨礙司法公正」。

新華社同時披露,中共黨的組織及其工作對律師行業已經實現「全覆蓋」,即全國一萬四千多家律師事務所中,近三千四百家單獨建立中共支部,八千多家建立聯合支部,二千七百多家無中共黨員的律師事務所,全部由中共機構派駐指導員或聯絡員。

顯然,這次來勢洶洶的政治整肅行動是衝着律師頻頻介入維權事件而來。在司法當局看來,近期各地維權事件頻仍,動輒演變成示威、騷亂等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多與部分律師幕後謀劃、煽風點火有關。司法部長要求「講政治」,無非是要律師將屁股坐在「黨和政府」這一邊;要求「講大局」則是告誡律師,替弱勢群體維權要有限度,不能危及維護社會穩定的最高政治目標。也就是說,律師在法律行為中,為了政治、大局和紀律,可以把法律放在次要地位,甚至棄置一旁。

遷怒律師 殺一儆百

本來,律師的天職就是依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這一原則普天認可,也受中國法律保護。因此,律師在履行職責時不可能、也不應該去「講政治」。否則,還要律師做甚麼?還要法律做甚麼?直接由中共黨組織仲裁不就得了?更何況,維穩和維權的概念互不相同,維穩是社會需要,維權關乎個體利益。老百姓打官司,出錢請律師替自己辯護,無理由要律師承擔「維穩」的責任。

近年來,各地不斷發生大規模示威騷亂,原因多涉房屋拆遷、國企改制、環境污染及民工欠薪等,絕大部分責任在於政府濫權、官員貪腐,官商勾結侵害民眾利益。然而,當局非但沒有痛定思痛,吸取教訓,反而視維權律師為與政府對抗的異己分子,欲置之於死地而後快。最近,北京民間維權律師組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被取締,該組織負責人被警方拘捕。這顯然是當局殺一儆百的舉動。事後有律師表示,「眼下涉及政治敏感的案件少有律師接手,風險太大,不小心就會把自己搭進去」。

其實,律師介入維權既可以表達民眾訴求,亦有助於當局依法行政,完全可以成為處理、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環節,並不是存心和政府搞對抗。事實上,內地律師在維權事件中的表現愈來愈優秀和專業,例如湖北巴東鄧玉嬌刺死尋歡官員一案,鄧的兩名辯護律師忠於職守,令委託人成功獲釋,贏得各界讚許。

曾幾何時,在「依法治國」的感召下,老百姓公民權利意識覺醒,開始利用法律,聘請律師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局理應鼓勵,樂觀其成才是,然而司法部長一句「講政治」,恍若時光倒流,難道中國人民真要重回「政治掛帥」的不堪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