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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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婦上庭搶借條吞肚滅證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上海黃浦法院前日審理一宗借貸糾紛時,出現匪夷所思的荒謬一幕。代前夫上庭的女子出其不意搶走法官手上的借據,火速用礦泉水送吞落肚,以為這樣就無憑無據,可以賴帳。法官直斥婦人天真、幼稚,不但欠債要還,而且還多了一條毀滅證物罪,當庭勒令鎖銬婦人拘留十五日。

這名狂吞借據的韋姓婦人,其前夫去年五月借下別人三萬多元並簽下借據,但一直拒絕還款,債主一怒之下將他告上法庭。黃浦法院前日上午開庭審理該案,身穿黑色短袖上衣的韋婦代表前夫出庭應訊。

但她一出庭就表現得很不合作,眼睛一直緊盯審判席上的文件,並從被告席慢慢靠近審判席,當法庭出示原告的借據正本時,韋婦一個箭步衝向前,一把搶走法官手上的借據,極速將借據揉成一團,拚命往嘴裏塞,還拿起一瓶礦泉水,大口大口地送吞落肚。

官令戴手銬 拘留15天

從法庭提供的監控錄像所見,韋婦在眾目睽睽之下吞掉借據後,態度十分囂張,不斷迴避法官的詢問,對執法人員的勸告置若罔聞,庭上的執法人員多次企圖抓住她都不成功。韋婦不斷用礦泉水瓶猛然敲打審判桌,又大聲叫罵,期間更流露出勝利的眼神。法官見場面近乎失控,立即要求支援,韋婦未幾即被執法人員戴上手銬帶離法庭,被司法拘留十五日以示警誡。

主審法官吳建波表示,韋婦當庭吞下借據的舉動確實令人震驚。她吞下的雖然是原告在開庭前提交的正本,但法庭已經將借據影印以便於核對。雖然法律規定如果原告無法提供證據證明案情,則需承擔不利後果,但由於被毀的借據,早已交給法官審核及比對,因此不會因吞掉借據而導致原告追討無門。

被斥天真幼稚不懂法

吳建波更直斥韋婦以為毀滅證據,就可以不還錢的想法,太天真、幼稚,根本是不懂法律,不但其前夫欠債要還,自己還多了一條毀滅證物罪,換來十五日拘禁。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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