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涉違法售精神藥品

【本報訊】一名香港人透過內地中間人找來廣州中山大學藥學院專家,利用八十多公斤受管制的精神藥品右旋芬氟拉明,製造一百五十八萬粒「減肥藥」銷往海外。該案早前被北京海關緝私局查獲,案中五名被告前日在北京受審。

首被告黃興華在庭上指,一名香港商人○六年找他,稱有以色列朋友在國外做減肥藥,想在國內找減肥藥原料,按配方在國內加工銷往國外。經朋友介紹,黃興華找到製藥專家、中山大學藥學院藥物研究與開發中心技術總監方放治,並把配方交給他。方其後回覆,化驗後該配方成分是右旋芬氟拉明,屬減肥藥。

減肥藥名義銷海外

方指,右旋芬氟拉明為國家精神管制藥品,且這行為屬私自製藥,有一定風險,每片藥成本約兩毫八分至三毫。黃興華答應方每片給他兩分錢作為利潤,黃則向其香港朋友報價每片五毫。

起訴書指黃興華○七年六月至去年四月,指使被告方放治、張健,向被告袁立明購買八十四點五公斤右旋芬氟拉明,交他人製一百五十八萬片成品藥,再以減肥藥名義銷往國外,其中八十二公斤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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