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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法制報前老總涉貪判監
深圳法制報前總編輯蘇宏宇涉貪污、受賄八十餘萬元(人民幣.下同)及故意傷人罪,日前被判囚十年六個月。法院指出,蘇在九五至○三年期間,指使屬下財務人員開假發票和做假帳,侵吞公款二十三萬元,同時非法收受公司下級部門負責人和相關業務公司財物合共五十餘萬元;此外,蘇因透露公司一職員的住址訊息給一男子知道,導致該名職員被打,被法院追加指控涉嫌故意傷害罪。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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