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地方政府駐外辦多成立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時偏遠地區政府為求能有更多天然資源,並且能在各大城市獲得招商機會,紛紛在京、滬、深等市設立駐外辦。惟隨着經濟發展,各駐外辦的性質已徹底改變,派駐外地官員均為地方一把手心腹,藉此拉攏關係,致腐敗事件頻生。
駐外辦的首要任務是為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為搶項目,不少駐外辦會使用拉關係、「走後門」及行賄等方法。因此,其所有開支均可黑箱作業,造就腐敗根源。近年不少震驚全國的腐敗案件,駐外辦的相關負責人均榜上有名。如成克杰一案中,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駐京辦前副主任李一洪便因賄賂罪被查處。
駐外人員多領導心腹
由於駐外辦山高皇帝遠,地方政府鞭長莫及,一般領導均會安排自己的心腹去主持:「如果不是自己心腹的話,有時還會成為領導的絆腳石。」
香港政府於九九年亦成立駐京辦,其職責除加強港府與內地政府部門的溝通外,還會為在內地遇上困難的本港居民提供協助。內地近年有聲音呼籲其他地方政府倣效香港駐京辦,為當地老百姓提供服務。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