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夫人:我是十八歲的女學生,去年認識了他,他對我關懷備至,但卻十分小器,我與別的男生一起時,他就會發脾氣,事必要上床過後,情緒才能平復,最終我抵受不住,跟他分手。可能受到老師的影響,老師說:「拍拖要顧及日後的結婚,不能說拍就拍,說散就散。」因此直至現在,雖然有幾個男士追求我,我亦不敢接受,第一是因為老師所說的話使我有所顧慮,第二是為了學業及理想,第三是他們都是為了我美麗的面孔。可是到現在,我仍不能忘記他,為甚麼呢?數月後我便要到外國升學,我應否和他重拾舊歡呢?老師的話我應否聽從?我是否一個理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