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夫人:
在一年前,認識了一位十七歲的女孩,自從認識她之後,我整個人也變了,她也知道我以前的所作所為,她原諒我,並鼓勵我重新做人。我們認識不足兩個月,她主動將她清白之身交了給我,由那天開始,我決心努力工作,下決心不使她失望。但到了四月,她突然要和我分手,我真不太明白她為甚麼會這樣做。我們分手之後,我立誓不會追求其他女孩子,我一定要挽回這段未了情,因此我一直努力工作,到目前,我已經得到成果。上個月,我鼓起勇氣打電話給她,要求復合,只聽見她在哭着說:「我永遠都會記住你和愛你。」還叫我好好的保重身體和珍惜前途。有一晚,我接到她媽媽在醫院打來的電話,叫我趕去醫院,見她女兒最後一面,我趕到時,見她流着眼淚對我說,叫我忘記她,只要她永遠的記着我和愛我,她已經很滿足了,她還叫我記下一位女子的地址和電話,叫我用愛她的心,來愛護那個女孩子,千萬不要自暴自棄。說完,她便帶着微笑離開這世界了。夫人,我真想跟她去到那遙遠的地方,但我又不忍心掉低父母,我應怎樣做?
偉強上
偉強先生:
你遇見這女孩,而把你從懸崖拉回來,這是你的幸運。她當初突然提出與你分手,可能也是因為她知道自己患上絕症。如今死者已矣,你更應該潔身自愛,以報答她對你的鼓勵。至於另外那女孩,你只要愛護她,但不一定移愛。希望你更發奮,更努力地活下去。
一九七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