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五 歲 男 生 在 網 吧 與 人 爭 執 , 一 個 月 後 在 牛 頭 角 街 頭 遭 十 多 人 持 鐵 通 圍 毆 致 死 案 , 涉 案 五 名 曾 參 與 打 鬥 的 少 年 , 早 前 已 在 高 院 裁 定 謀 殺 及 誤 殺 罪 成 , 其 中 一 名 成 年 被 告 當 時 已 即 被 判 予 終 身 監 禁 , 餘 下 四 人 索 閱 報 告 昨 日 判 刑 。 法 官 表 示 這 是 一 宗 有 計 劃 且 涉 及 多 人 , 以 鐵 通 向 手 無 寸 鐵 的 死 者 施 襲 , 案 情 非 常 嚴 重 , 故 判 誤 殺 罪 成 的 被 告 入 獄 五 年 , 其 餘 三 人 雖 裁 定 謀 殺 罪 成 , 但 因 案 發 時 未 滿 十 八 歲 , 故 不 會 判 以 終 身 監 禁 , 但 因 應 三 人 的 案 中 參 與 程 度 , 將 他 們 重 囚 十 六 至 廿 年 不 等 。
四 名 被 告 分 別 是 黃 達 思 ( 十 七 歲 ) 、 陳 浚 銘 ( 十 六 歲 ) 、 陳 子 豐 ( 十 八 歲 ) 及 文 嘉 達 ( 十 八 歲 ) , 分 別 報 稱 無 業 或 學 生 。 四 名 被 告 經 審 訊 後 , 除 了 文 被 裁 定 誤 殺 罪 成 外 , 其 餘 三 人 均 裁 定 謀 殺 罪 成 , 而 案 中 首 被 告 朱 耀 強 ( 十 九 歲 ) 因 案 發 時 已 年 滿 十 八 歲 , 故 早 前 在 裁 定 謀 殺 罪 成 當 日 , 已 被 即 時 判 終 身 監 禁 ( 詳 見 附 表 ) 。
眾 被 告 部 分 親 友 激 動 落 淚
四 名 年 輕 被 告 昨 聞 判 後 表 現 平 靜 , 他 們 的 家 人 亦 有 到 庭 , 部 分 親 友 得 知 判 刑 結 果 後 反 應 激 動 及 不 禁 庭 上 灑 淚 , 但 眾 親 友 的 表 現 , 已 較 數 周 前 得 知 罪 成 結 果 時 溫 和 。 眾 被 告 被 控 在 ○ 七 年 八 月 廿 五 日 , 於 牛 頭 角 道 玉 蓮 臺 三 座 外 , 與 其 他 在 逃 人 士 殺 死 十 五 歲 死 者 胡 羽 熹 。
法 官 判 刑 指 , 三 名 裁 定 謀 殺 罪 成 的 被 告 在 案 中 角 色 有 輕 重 之 別 , 黃 雖 有 用 鐵 通 襲 擊 死 者 , 但 無 證 據 顯 示 他 揮 下 致 命 一 擊 ; 其 餘 二 人 只 是 手 持 鐵 通 , 或 曾 協 助 觀 察 人 群 位 置 ; 他 們 雖 非 主 謀 , 惟 有 份 參 與 事 件 , 且 事 件 涉 及 一 條 人 命 , 故 按 他 們 的 參 與 程 度 判 以 囚 刑 。
控 方 案 情 指 , 死 者 案 發 前 一 個 月 , 在 網 吧 遭 一 名 大 他 四 歲 的 男 子 黎 建 邦 , 關 掉 其 電 腦 遊 戲 而 起 爭 執 , 死 者 曾 拿 鐵 枝 恐 嚇 黎 。 黎 後 來 與 另 一 男 子 伍 嘉 樂 召 集 十 多 人 , 準 備 十 二 支 鐵 通 , 在 事 發 晚 於 牛 頭 角 一 帶 追 打 死 者 。 死 者 逃 至 玉 蓮 臺 附 近 一 地 盤 絆 倒 , 即 時 被 四 至 五 人 手 持 鐵 通 拳 打 腳 踢 約 一 分 鐘 , 被 擊 至 頭 骨 爆 裂 死 亡 。
被 指 為 案 中 主 腦 的 黎 及 伍 仍 然 在 逃 , 其 中 一 人 疑 有 黑 社 會 背 景 , 而 涉 案 被 告 當 日 均 有 參 與 打 鬥 , 除 裁 定 誤 殺 罪 成 的 文 姓 被 告 , 以 為 只 是 「 拳 頭 交 」 外 , 其 餘 被 告 均 有 手 持 鐵 通 或 知 道 當 天 會 使 用 鐵 通 行 兇 。
辯 方 律 師 求 情 時 指 , 四 名 被 告 並 沒 有 黑 社 會 背 景 , 當 日 只 是 收 到 消 息 被 召 到 場 , 他 們 甚 至 不 認 識 死 者 , 也 不 大 清 楚 事 件 因 由 , 背 景 報 告 指 他 們 已 感 後 悔 , 亦 獲 家 人 支 持 。
案 件 編 號 : HCCC 8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