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迷偷「金巴」無牌遊車河
27/07/2008

十 年 前 曾 發 生 偷 巴 士 案 的 青 衣 港 鐵 站 巴 士 總 站 , 保 安 漏 洞 至 今 仍 未 堵 塞 , 昨 再 遭 一 名 無 車 牌 的 十 八 歲 「 識 貨 」 巴 士 迷 潛 入 同 一 地 點 , 挑 選 九 巴 車 款 中 最 舒 適 的 「 金 巴 」 , 更 以 自 備 車 匙 開 動 駕 「 大 膽 車 」 逾 七 公 里 , 最 後 在 美 孚 新 巴 士 總 站 被 驅 車 跟 蹤 而 至 的 醒 目 保 安 員 截 獲 , 交 警 方 拘 捕 帶 署 。

涉 嫌 偷 巴 士 的 青 年 姓 劉 ( 十 八 歲 ) , 本 身 是 巴 士 迷 , 但 無 駕 駛 執 照 。 昨 凌 晨 三 時 許 , 身 高 六 呎 的 劉 穿 短 褲 、 T 恤 , 偷 偷 潛 入 青 衣 港 鐵 站 巴 士 總 站 , 走 到 一 輛 俗 稱 「 金 巴 」 的 富 豪 型 號 雙 層 九 巴 車 旁 , 熟 練 地 按 動 外 置 門 掣 開 門 登 車 後 , 並 取 出 自 備 巴 士 車 匙 啟 動 引 擎 , 充 當 「 車 長 」 驅 車 出 發 。

保 安 發 覺 駕 車 追 截
期 間 , 一 名 受 僱 於 九 巴 的 姓 何 ( 廿 九 歲 ) 保 安 員 剛 巧 駕 公 司 車 巡 經 , 目 睹 該 青 年 駛 走 巴 士 , 懷 疑 是 偷 車 賊 , 遂 致 電 通 知 九 巴 報 警 。 保 安 員 驅 車 尾 隨 跟 蹤 , 並 沿 途 向 警 方 報 告 所 在 位 置 。 巴 士 其 後 沿 青 敬 路 、 青 衣 鄉 事 會 路 、 葵 青 路 , 再 向 荃 灣 路 天 橋 及 葵 涌 道 行 駛 , 當 駛 至 荔 枝 角 天 橋 落 橋 後 , 終 於 在 七 公 里 外 的 美 孚 新 對 開 掉 頭 , 再 駛 入 巴 士 總 站 停 下 。

保 安 員 見 狀 立 刻 將 車 駛 前 攔 截 , 並 下 車 了 解 情 況 。 涉 案 青 年 知 事 敗 , 倉 皇 跳 車 逃 走 , 迅 速 被 保 安 員 截 獲 。 青 年 發 難 向 對 方 擲 水 樽 反 抗 但 不 果 , 當 場 束 手 就 擒 , 接 報 警 員 趕 至 拘 捕 疑 犯 。 警 方 事 後 在 巴 士 內 發 現 一 條 不 屬 於 九 巴 公 司 的 巴 士 車 匙 , 證 實 屬 疑 犯 所 有 , 被 一 併 帶 署 。 警 方 正 追 查 疑 犯 背 景 及 有 關 車 匙 來 源 。

九 巴 發 言 人 表 示 , 公 司 所 有 巴 士 均 需 用 車 匙 開 動 , 車 匙 只 有 獲 授 權 人 士 擁 有 。 大 部 分 巴 士 都 停 泊 車 廠 , 僅 小 部 分 泊 在 車 站 , 聘 有 護 員 專 責 巡 邏 。 由 於 不 時 有 人 偷 駕 巴 士 , 九 巴 早 於 十 年 前 以 車 匙 取 代 按 掣 式 啟 動 引 擎 , 惟 仍 難 杜 絕 同 類 偷 車 案 , 公 司 會 積 極 研 究 加 強 保 安 。

事 發 現 場 於 九 八 年 十 月 曾 有 一 輛 單 層 九 巴 被 人 偷 駕 駛 離 車 站 , 並 意 外 撞 毀 另 外 四 輛 停 在 車 站 的 九 巴 , 偷 車 賊 事 後 逃 之 夭 夭 。

記 者 陳 新 元 、 譚 皚 璧


探 員 指 示 疑 犯 插 自 備 車 匙 的 匙 膽 位 置 。


截 獲 偷 巴 士 青 年 的 保 安 員 ( 右 ) 助 探 員 調 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