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傷賢仔繼母刀手今判刑
29/11/2006

七 歲 男 童 岑 浩 賢 被 斬 傷 案 , 兩 名 分 別 策 劃 兇 案 及 駕 的 士 接 載 刀 手 犯 案 的 男 被 告 , 在 高 院 經 連 日 審 訊 後 , 昨 日 被 裁 定 一 項 蓄 意 傷 人 罪 名 成 立 。 法 官 下 令 繼 續 還 柙 兩 人 至 今 日 , 連 同 賢 仔 繼 母 孔 敏 儀 及 學 生 刀 手 等 四 名 同 黨 一 同 接 受 判 刑 。

兩 名 被 告 曾 可 威 ( 廿 四 歲 、 無 業 ) 及 伍 德 榮 ( 四 十 八 歲 、 的 士 司 機 ) , 被 控 在 去 年 八 月 廿 五 日 , 連 同 孔 敏 儀 、 羅 嘉 豪 及 陳 展 航 , 於 新 界 梨 木 樹 第 五 座 地 下 外 , 蓄 意 傷 害 男 童 岑 浩 賢 令 他 嚴 重 受 傷 。 案 件 三 周 前 在 高 院 原 訟 庭 開 審 , 至 昨 日 上 午 七 人 陪 審 團 退 庭 商 議 九 小 時 後 , 一 致 裁 定 曾 可 威 罪 名 成 立 , 而 伍 德 榮 則 以 五 比 二 大 多 數 裁 定 罪 成 。 在 被 捕 後 一 直 還 柙 的 兩 被 告 , 昨 聞 判 罪 成 後 表 現 平 靜 。

其 他 四 被 告 早 認 罪
上 述 控 罪 提 到 的 孔 敏 儀 、 羅 嘉 豪 及 陳 展 航 , 已 分 別 在 今 年 三 月 至 五 月 期 間 承 認 蓄 意 傷 人 罪 。 同 案 另 外 一 名 男 被 告 楊 勝 光 ( 廿 五 歲 、 輕 型 貨 車 司 機 ) , 則 在 本 月 於 本 案 開 審 前 承 認 協 助 唆 蓄 意 傷 人 罪 。

綜 合 案 件 證 供 , 孔 敏 儀 是 這 宗 殘 酷 傷 人 案 的 始 作 俑 者 。 她 在 ○ 四 年 與 賢 仔 父 親 結 婚 , 至 去 年 初 誕 下 一 子 , 因 覺 得 賢 仔 比 她 的 兒 子 更 得 丈 夫 寵 愛 , 遂 對 賢 仔 心 生 惡 感 。 去 年 六 月 她 向 前 男 友 曾 可 威 要 求 將 賢 仔 打 傷 , 曾 遂 邀 年 僅 十 七 歲 的 羅 嘉 豪 下 手 。 至 七 月 八 日 早 上 羅 待 賢 仔 由 祖 母 帶 上 學 時 , 將 賢 仔 推 倒 及 踢 傷 。 但 孔 事 後 嫌 賢 仔 傷 勢 不 夠 重 , 再 買 兇 把 賢 仔 斬 傷 。

曾 可 威 在 收 取 孔 三 萬 六 千 元 後 , 再 用 其 中 一 萬 元 聘 羅 犯 案 , 並 羅 找 人 幫 手 , 犯 案 時 制 服 賢 仔 祖 母 , 羅 於 是 找 同 學 陳 展 航 夥 同 犯 案 。 而 事 前 購 買 兇 刀 、 準 備 口 罩 帽 子 等 , 都 是 由 曾 安 排 。 至 於 車 手 伍 德 榮 , 亦 是 由 曾 透 過 楊 勝 光 , 以 四 千 元 報 酬 找 來 , 負 責 接 載 羅 陳 犯 案 。

八 月 廿 五 日 羅 陳 乘 伍 之 的 士 再 到 梨 木 樹 等 候 曾 電 話 指 示 , 當 日 下 午 五 時 許 賢 仔 補 完 習 回 家 時 下 手 。 羅 一 度 在 庭 上 供 稱 , 受 曾 可 威 指 示 瞄 準 賢 仔 右 手 狂 斬 , 結 果 其 右 手 被 斬 七 刀 。 而 曾 本 人 則 在 案 發 前 一 日 預 先 往 深 圳 , 以 電 話 遙 控 眾 人 行 兇 。

翌 日 羅 往 深 圳 與 曾 會 合 , 至 八 月 卅 一 日 兩 人 於 被 公 安 拘 捕 。 而 孔 陳 伍 楊 四 人 , 亦 先 後 在 港 被 捕 。 曾 伍 兩 人 在 受 審 時 , 聲 稱 對 斬 人 事 件 全 不 知 情 , 口 供 是 被 警 方 強 迫 錄 取 , 但 兩 人 昨 日 最 終 仍 被 判 罪 成 。

案 件 編 號 : HCCC 32/2006

岑 浩 賢 當 時 被 斬 傷 後 送 院 搶 救 。 ( 資 料 圖 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