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漢烈朱樹豪 曾對簿公堂
28/10/2006

【 本 報 訊 】 深 圳 檢 察 院 公 訴 人 在 法 庭 突 然 披 露 , 指 首 被 告 楊 家 安 曾 向 其 他 人 提 及 死 者 林 漢 烈 與 一 名 「 朱 姓 老 闆 」 有 官 司 及 不 和 。 這 一 陳 述 令 人 不 禁 勾 起 林 漢 烈 生 前 與 香 港 著 名 商 人 朱 樹 豪 的 恩 怨 。 兩 人 在 二 ○ ○ 二 年 就 二 億 一 千 多 萬 港 元 的 深 圳 觀 瀾 湖 高 爾 夫 球 會 籍 費 對 簿 公 堂 , 但 林 漢 烈 在 案 件 正 式 開 庭 前 一 個 月 , 在 中 環 陸 羽 茶 室 被 人 槍 殺 。

朱 樹 豪 現 年 五 十 六 歲 , 為 全 國 政 協 委 員 、 香 港 太 平 紳 士 、 駿 豪 集 團 主 席 。 於 二 ○ ○ 二 年 三 月 遭 林 漢 烈 追 討 二 億 一 千 多 萬 港 元 。 林 漢 烈 持 有 控 股 權 的 Digger holdings Ltd 當 時 入 稟 高 等 法 院 , 聲 稱 曾 以 二 千 七 百 多 萬 美 元 ( 約 二 億 一 千 多 萬 港 元 ) 向 朱 樹 豪 持 有 的 深 圳 觀 瀾 湖 高 爾 夫 球 會 有 限 公 司 、 購 入 深 圳 駿 豪 ( 下 稱 駿 豪 ) 高 爾 夫 球 俱 樂 部 的 大 批 公 司 及 個 人 會 籍 。

追 討 逾 二 億 元 高 球 會 籍
但 為 免 Digger 轉 售 會 籍 對 駿 豪 業 務 形 成 競 爭 , 觀 瀾 湖 高 球 會 曾 同 意 以 附 加 利 潤 的 價 錢 , 要 求 Digger 停 售 其 未 發 售 的 駿 豪 高 爾 夫 球 會 籍 , 但 Digger 指 對 方 未 有 履 行 承 諾 付 款 , 故 向 觀 瀾 湖 高 球 會 及 朱 樹 豪 追 討 二 千 七 百 多 萬 美 元 。

不 過 , 觀 瀾 高 球 會 當 時 回 應 指 , Digger 提 出 的 申 索 並 無 任 何 法 律 理 據 , 球 會 就 訴 訟 進 行 抗 辯 。 案 件 多 次 在 高 等 法 院 進 行 內 庭 聆 訊 , 原 本 定 於 當 年 十 二 月 開 庭 , 但 林 漢 烈 於 十 一 月 遇 害 。

除 此 以 外 , 早 於 ○ 二 年 一 月 , 朱 樹 豪 亦 曾 入 稟 香 港 高 等 法 院 禁 止 林 漢 烈 以 公 司 成 員 身 份 申 請 駿 豪 清 盤 , 一 個 月 後 , 林 漢 烈 入 稟 高 等 法 院 反 指 朱 樹 豪 把 林 的 一 批 駿 豪 股 份 據 為 己 有 , 要 求 朱 歸 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