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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處理生態失衡 不能單靠禁餵

警方日前在將軍澳景林邨拘捕一名男子,懷疑與區內接連有野鴿被人拔毛、折翼及打斷腳的虐待案件有關。有愛護動物人士指出,整個將軍澳區近半年的虐鴿個案多達數十宗,位置分散,而且手法不一,相信兇徒可能不止一名。事實上,類似虐鴿行為近年在天水圍、青衣等地亦曾出現,但多年來被捕人士寥寥可數,質疑當局執法不力。
野鴿在香港面臨的生存挑戰,還有老鼠膠。政府多年來打擊鼠患不力,令不少地區「鼠輩橫行」,部分市民惟有使用強力老鼠膠自救,放置在天台、冷氣機頂及坑渠口等露天位置,結果往往誤中副車,將鴿子等野鳥黏住致死。政府強調老鼠膠是相當有效的滅鼠工具,不會棄用或禁用,但必須加強向市民宣傳如何正確使用。
不少專家及愛護動物人士認為,市民在非圈養下餵飼野鴿,其實也是另類的虐鴿行為,會導致野鴿過度繁殖、喪失獨立生存能力、吸引牠們遷近民居及變得不怕人類等,多餘的鴿糧更會淪為鼠糧,造成日益嚴重的滋擾、環境衞生和疾病傳播風險。
野鴿過度繁殖須處理
為了打擊餵飼野豬行為,政府早前修例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範圍,由以往只限於指定區域擴展至整個香港。但由於法例一早將野鴿定性為「馴化類動物」,不當成野生動物,難以有效制止市民餵飼野鴿。筆者當時已批評當局為何不同步修例,堵塞漏洞。
事隔近一年,政府近日再提議修例,將野鴿也納入禁餵範圍。當局又建議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執法人員可向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人士發出面額5,0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經公訴程序下的最高罰則亦會大幅提高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希望起到足夠阻嚇作用,遏止非法餵飼的行為。
筆者與大部分議員都原則上支持修例,但擔心當局能否有效執法。不少議員亦指出,虐待及餵飼野鴿行為當然應予制止,惟野鴿過度繁殖及所造成的滋擾及衞生問題也須處理。
政府處理野豬為患問題最近初見成效,滋擾及襲擊市民的個案減少,除了因為擴大禁餵範圍及加強宣傳教育外,當局正式將野豬問題定性為生態失衡,改以獵殺取代絕育的做法也屬關鍵。政府透露正研究為野鴿進行絕育,但是否切實可行和符合成本效益,還是只會重複當年嘗試為野豬絕育的失敗經驗呢?政府必須正視。
特區政府針對野生動物的政策措施,一直予人被動式、碎片式及補鑊式的印象,往往等到問題出現並惡化,才開始想辦法解決,方法不外乎立法禁止或宣傳教育,缺乏積極性、預示性和科學性,並非從整個環境生態、物種特性,以及人類的行為和發展需要作通盤考慮。環境局易名為「環境及生態局」已近一年,筆者與不少支持環保、愛護動物的人士,對新增的「生態」二字是有期望的,可惜暫未看到很大的轉變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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