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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傘出事死因 料今退庭商議

遺孀陳利珊(右)強調非要追究或怪罪任何人。 遺孀陳利珊(右)強調非要追究或怪罪任何人。
遺孀陳利珊(右)強調非要追究或怪罪任何人。
【本報訊】商人4年多前到大嶼山玩滑翔傘遇難,經過6日搜救後屍體方被尋回。其死因研訊昨踏入第5日,14名證人全部作供完畢。死者遺孀結案陳詞時哽咽表示,無意追究或責怪任何人,但希望當局可與時並進,應用資訊科技協助尋找失蹤者。死因裁判官之後開始引導陪審團,指示陪審團可考慮死者是死於意外或死因存疑,料今天陪審團將會退庭商議裁決。
遺孀指無意追究怪罪
今次研訊的死者鍾旭華終年41歲,生前為電子貿易公司老闆。他於2018年7月22日失蹤,至7月27日,人員根據死者妻子所提供的兩個坐標搜索,並在坐標位置20米內找到死者。遺孀陳利珊陳詞時指,丈夫熱愛玩滑翔傘,亦有足夠訓練,豈料卻遇上陣風,過程中他從沒放棄,64秒內8度嘗試緊急降落,惟仍難敵大自然威力離世,形容丈夫已盡力,事件屬「好唔好彩」。
陳續稱,翻看調查報告讓她心力交瘁,部分人的工作態度讓她感到難受,但重申無意責怪任何一方,只希望能透過是次研訊,讓彼此學習、發省及改善,以免重蹈覆轍。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時指,即使拯救行動或有延誤,但也不會影響結論。若陪審員不能確定死者是死於意外,則應判定死因存疑。另外,陪審團提建議時,可循3大範疇考慮,包括滑翔傘運動的規管;拯救失蹤者行動;事後的跟進調查。案件編號:CCDI-89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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