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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交股份案 許智明被指孖「上海仔」索茶錢150萬

許智明 許智明
許智明
【本報訊】商人官永義被指於2009年與黑幫人士串謀勒索上市公司中聯石化時任主席許智明,逼許交出一億股中聯石化股票。官因此被控串謀勒索等罪,結果獲判無罪。不過許就繼續對官進行民事索償。民事案去年在高院審訊,官否認找人恐嚇許,並反指許聯同黑幫人物「上海仔」向他索取150萬元「茶錢」。法官早前就本案頒判詞,裁定許勝訴,下令官要向許賠償1.35億元。此外法官亦指,無證據顯示「上海仔」與本案有關連。
官永義須向許賠1.35億元
本案原告許智明(現已改名許智銘),被告官永義。據原告方指,2009年3月有一名叫「大圈X Dee」的黑幫人士帶同多人到原告辦公室,聲稱代被告索取一億股中聯石化股票。原告因擔心個人安全就範,最終花費1.35億元才湊夠貨給被告。至於被告則稱是原告要求他買入中聯石化股票以托高股價,並答應事成後會再送他2.5億股。但事後原告食言,並指「上海仔」會跟他談此事。被告稱他知「上海仔」是黑幫人物,不欲與其見面,才找朋友「X Dee」找原告。最終原告給他一億股,但又稱「上海仔」要收「茶錢」。最終他付了150萬元,故向原告反申索150萬元。
法官於判詞表示,被告供詞不盡不實,裁定托股價協議並不存在。相反原告則有錄音證明「X Dee」曾多次上門。此外,法官亦指被告無證據證明「上海仔」與原告或本案有任何關連。基於上述理由,法官裁定原告勝訴。案件編號:HCA 1479/2009
官永義官永義
官永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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