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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狎孕婦圖付錢了事 高級督察明年5‧16受審

李卓賢 李卓賢
李卓賢
【本報訊】高級督察涉嫌於去年11月休班期間,在尖沙咀非禮一名懷孕3個月的女店員,並於同日涉嫌企圖以金錢要求該店員及其丈夫放棄追究,因而被控猥褻侵犯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罪,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控方預計傳召6名控方證人,辯方則將會傳召4名辯方證人,並透露被告很大機會出庭自辯。裁判官崔美霞將案件定於2023年5月16日開審,預計審期為4天,並批准女事主在屏風後作供及經特別通道出入法庭,候審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女事主准屏風後作供
33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時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猥褻侵犯X;並在同日同地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猥褻侵犯案件。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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