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執法權責非一般 基層大眾怕城管

內地城管大名鼎鼎,經常見報,全名城市管理執法,是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坊間常以為「城管」是新事物及中國獨有,其實在古代已經有類似職能的官吏,處理小販與垃圾,外國也有同類機關,沒有甚麼稀奇。
城管執法制度多年來不斷演變,從城建監察大隊、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到今天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大致上發展定了型,其工作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但因為執法監管與權責問題,一直是非不絕,製造不少事端,與基層摩擦也是屢見不鮮,近日又有類似事件令社會關注。江蘇南通市一名張姓老婦在街邊擺攤,3名穿城管制服的男子向她採取行動,搶走她手中的秤,婦人反抗並發生衝突,糾纏中摔倒在地,城管人員並沒有收手,跟着弄斷秤桿後將之扔在地上,又將張婦舉起再摔在地上,導致她受傷需送院治療。
濫用權力 行為粗暴
張婦的兒子報案指控稱城管行為粗暴,毆打其母。因為事件發生在大街大巷,無從抵賴,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調查後,相關負責人事後到醫院向張婦道歉,其中一名城管因涉故意傷害,被行政拘留以及罰款。管委會力斥該名城管在管理攤檔過程中行為粗暴,造成惡劣影響,但事件肯定只是冰山一角。
城管是前線工作,直接面對基層民眾,一舉一動備受關注,首先制度上需要完備,制訂足夠有效的措施去管理及處罰違法者,而城管執法人員以往並非像警察有完善訓練,來自社會不同層面,拉雜成軍,質素自然參差不齊,紀律性難以保證,執法時濫用權力時有所聞。2017年,《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公布,城管執法人員編入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須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規訓練,開始清走城管部門內的臨時聘用人員,然而距離完全整頓質素還是需要時間。
公道地說,城管本身工作亦是不容易,城市職能部門將「豬頭骨」燙手山芋包括容易與社會低層群體接觸的事務交託城管,如街頭小販及僭建等問題,往往是矛盾焦點,而且涉事者若是弱勢社群,更易博取輿論關注及同情,令城管的工作受到壓力。
城管執法中主要是罰款、沒收生財工具及貨物,阻人「搵食」,斷人飯碗,難免引起反抗。再加上小販很多是外來人、下崗工人及無業游民,法律意識及教育水平不高,不會輕易就範,容易發生衝突,雙方加大力度,隨時變成流血事件。久而久之,部分人心目中,城管與暴力執法掛鈎,望而生畏,形象可見一斑。
城管部門本身不斷在演變,和其他制度一樣,仍需要完善規範化,愈是貼近民生,愈是要監管妥善,莫以為官小可以忽略,大風波往往都是來自最低層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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