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無牙虎 濫收水電費劏房戶叫苦
【本報訊】俗稱劏房租管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自2022年1月22日生效,條例落實近3年,濫收水電費個案仍禁之不絕。李姐(化名)是3孩之母,4人家庭居於觀塘一個百多呎的劏房單位內,家庭收入不穩定,最困擾她的是水電費和租金太貴,當中水費更被人濫收每度15元。
今年《施政報告》的一大重點是處理劏房問題,李姐對濫收水電費問題可獲解決不敢抱太大期望,期盼早日上公屋:「如果有自己一間屋就好!」
李姐丈夫長期在內地工作,她要照顧子女,只能做些餐廳兼職,家庭收入不穩定,但3名子女的學習費用不菲。她指,4口之家收入僅約一萬元,但劏房租金6,000元,水費每度收15元,而每度電則要收1.6元,一家人夏天悶熱也不太敢開冷氣,大多時候只會開風扇,水電費合共每月約300多元。
着二手衫 買特價食材慳錢
收入緊絀下,李姐一家人大多穿二手衣服,家中也沒有衣櫃,她盡量在街市收檔時段購買特價食材,子女溫書要在床上,睡覺時就輪流「打地鋪」。她坦言,租金和水電費對她而言最大壓力,希望能找到租金便宜、空間更大的地方。
李姐居住窄小劏房已有7至8年,今年開始輪候公屋,當被告知輪候公屋或要5至6年,她直言「租咗咁多年仲要等咁多年,成個人都唔開心」。雖然知悉政府有法例禁止濫收水電費,她表示「無計,驚佢(業主)唔租畀你。」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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