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緬甸再延長緊急狀態6個月

緬甸前年爆發反軍事政變示威。(Getty Images圖片) 緬甸前年爆發反軍事政變示威。(Getty Images圖片)
緬甸前年爆發反軍事政變示威。(Getty Images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周三指國家仍然處於非正常狀態,依據現行憲法相關條款,決定從即日起再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軍政府承諾今年8月舉行的大選,勢因今次延長緊急狀態而延期。
敏昂萊續任總理
當地傳媒報道,臨時總統敏瑞在周二舉行的國防和安全委員會會議宣布,依憲法將國家各項職責移交給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國防軍總司令。周三晚上,國家管理委員會頒令,敏昂萊繼續擔任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和國家總理;組建國家管理委員會中央顧問機構;多項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機構的人事任命也在當天頒布。
緬甸現行憲法規定,被授予國家權力的國防軍總司令可以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權。在聯邦議會任期屆滿時,若國防軍總司令因未能夠圓滿完成賦予的職責而提出申請延長緊急狀態期限,國防和安全委員會通常可以給予每次最長6個月的兩次延長期限。今次是軍政府第3次延長緊急狀態,但聯邦憲法法院回覆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再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符合憲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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