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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總外暴動案 一男審訊途中認罪

被告曾憲嘉昨改變主意認罪,被撤保釋須還押至月底再提訊。 被告曾憲嘉昨改變主意認罪,被撤保釋須還押至月底再提訊。
被告曾憲嘉昨改變主意認罪,被撤保釋須還押至月底再提訊。
【本報訊】2019年9月29日有大量示威者聚集於金鐘政府總部外,期間有人堵路、縱火及向政總投擲汽油彈等,警方須出動水炮車驅散。8名於當日被拘捕的男女,事後同被控暴動罪。其中5人於開審前已認罪,3名男被告則不認罪,於上月中起在區域法院受審。惟其中一名不認罪的被告於審訊途中,於昨日改變意向轉為認罪,法官下令將他還押至本月30日,與其他已認罪的被告一同提訊。至於餘下兩名仍受審的被告所面對的控罪,則被裁定表證成立,兩人將繼續受審。
兩拒認罪被告續受審
本案8名被告依次是謝曉峰(20歲)、15歲男生、14歲男生、曾憲嘉(24歲)、黃昱翔(20歲)、劉燕嫦(19歲)、游茜茹(22歲)及范瑜(30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15歲男生、黃昱翔、劉燕嫦、游茜茹及范瑜已經認罪,昨天曾憲嘉亦決定認罪,只餘下謝曉峰與14歲男生繼續受審。
曾憲嘉昨承認的案情指,他於控罪當日被拍到由夏慤道馬路走行人路人群中,手握大型黃色橡筋投射器,再由兩名示威者分別左右拉開,被告則單膝跪下,先後兩次向政總投射硬物。警方驅散時,被告則轉身逃跑,在被截停後曾一度反抗。被告當時頭戴護目鏡、防毒面具等。案件編號:DCCC 2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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