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亂港 孽債未還 國安同你埋單

早在2002年成立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今年3月被指收取外國資金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正受查,及後更被警方指涉違《社團條例》要求其提交資金來源及成員資料,惟一直堅拒回應。其昨午發表聲明稱秘書處已沒法運作,宣布解散,約160萬元資產會由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予其他團體。即使民陣解散,但仍遺留4大疑團,包括資金去向、為何未作社團註冊及處理資金的銀行戶口等。警方強調有關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辭職而被抹走,又指由於民陣早前未有依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所需資料,警方現正積極跟進民陣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

民陣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期間多次舉辦大型遊行集會,早前因受查消息傳出而出現成員團體「跳船潮」。民陣及後多次被問到會否有解散決定,在囚的召集人陳皓桓在5月時透過信件回應,強調堅持民陣不會解散。

上周開會 一致議決解散

但繼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宣布解散後,民陣於上周五(13日)與剩下8個成員團體,包括職工盟及支聯會商討解散決定,並昨日發表聲明公布消息。

在聲明中指,陳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書處無法維持運作,而在沒有成員參與來屆秘書處的情況下,只能宣布解散,最後民陣在上周五召開周年大會,出席成員團體一致議決由即日起解散。

非法組織 或違《社團條例》

民陣宣布解散後,警方昨午隨即發出聲明,稱留意到民陣宣布解散,但指早於今年4月,警方已根據《社團條例》要求民陣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惟對方未有依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所需資料,警方現正積極跟進民陣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

警方指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亦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因此該組織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

官媒斥打旗號反中亂港

警方重申,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警方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港區國安法》以及其他香港法例。

另外,內地官媒形容民陣是反中亂港組織,又指自2002年民陣成立以來,並無依法註冊為公司或合法社團,一直是非法組織。民陣幾乎集攏了所有香港反對派團體,其組織者慣常打着「和理非」及「爭取民主」旗號,興風作浪,肆意亂港,自始至終都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反中亂港大平台。此外,多個本港政黨亦質疑民陣多年來勾結外部勢力,從事反中亂港活動,又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期間,多次組織非法遊行集會,促執法部門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