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化整為零 毫無悔意

教協的四腳蛇「斷尾」招數在社會各方都不收貨下,「玩」不下去了,終於在前天舉行記招宣布解散。理由是該會理事會本周一會議研判無法化解危機,惟有自行解散。解散雖是遲來的春天,但遲到好過冇到。教協自戕是自取其咎,自取其辱,與人無尤。

該會會長馮偉華沒有正面回答傳媒質問,解散是否迴避該會已「變成不折不扣的政治組織」的嚴厲批評?還欲逃避因涉觸犯《港區國安法》被執法追究的危機?馮偉華卻推諉甚麼「社會、經濟、政治環境變化,最近幾個月情況變差,感受到巨大壓力並無法化解危機」云云。眾所周知,香港社會自國安法生效一年來,整體社會已由亂及治,教協作為世紀暴亂最大的洗腦機器和組織黑手,當然覺得不是味道,今不如昔了。

可是教協自戕也不能逃脫被依法追究的責任,倘若一個犯罪組織犯了嚴重的破壞社會治安罪行,為了卸責,自行結業關門,便可以逃之夭夭,試問香港豈不是無法無天?試問被侵害、被欺負的苦主豈不是沉冤不得雪了嗎?

古語云:「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請問馮偉華會長、葉建源前議員及教協理事們,4,000多在世紀暴亂中的被捕學生及教師既成暴亂的主力軍,部分人又成階下囚,是誰之過?大學成為暴動的基地和戰場,中小學成為教師罷工、學生罷課的暴亂陣地,是誰之過?可是迄今為止仍未看到教協及其負責人正式向全港市民道歉認錯,連一句「對唔住」的話也闕如。所以教協的自戕解散毫無悔意,予人只是化整為零,逃避被國安法執法的風頭,為他日東山再起埋下伏筆而已。

警方國安處必須對教協違反國安法追責,把違法的有關罪犯繩之以法,毒瘤才算徹底連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