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亞洲電視聯席主席鄧俊杰於今年6月初疑遭人追債,鄧在大埔亞視總台門口與一名男子發生衝突,期間撕毀該男子的橫額,並拳打該男子右臉一下。鄧原本被控刑事毀壞及普通襲擊兩罪,案件昨天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時,控方同意案件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鄧須自簽2,000元並守行為兩年,期間不得再干犯與暴力或刑毀有關罪行。在鄧接受有關條件後,控方撤回兩項控罪。
50歲被告鄧俊杰原本被控刑事毀壞及普通襲擊。鄧昨天同意的案情顯示,今年6月2日中午,本案事主與另一名男子在大埔大盛街亞視總台外,在一輛貨車上張貼橫額。鄧看見後上前撕毀橫額,並與事主發生爭執,期間鄧出拳打了事主右臉一下,令事主右臉紅腫。
鄧俊杰在案件完結後作出回應,否認有欠款,他指6月2日發生的是滋擾事件,而他在事件中是受害者,他現正委託法律顧問研究和搜集在事件中對他作出的傷害證據,亦必定會就此作出追究及將有關人士繩之以法。
案件編號:FLCC 88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