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使用頻故障 苦主促允轉換平台

首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已於本月1日起派發,下期最快可於10月1日領取。不過,其中一個支付平台Tap & Go「拍住賞」使用消費券時頻頻出現故障,有苦主直斥離譜要求轉平台。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昨日在電台表示,未有計劃容許市民轉換平台領取下一期消費券。

消費券派發至今不足一星期,相關投訴不斷。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昨日在電台表示,截至前日下午5時,消委會共收到60宗有關消費券的投訴,當中31宗涉及支付平台。上述31宗投訴中,四大支付平台之一的Tap & Go「拍住賞」就佔逾半,達16宗。

指更改平台或需重寫系統

本報昨日亦收到涉及Tap & Go「拍住賞」的市民投訴。投訴人羅先生稱,選用了Tap & Go「拍住賞」來領取消費券,惟過去數天使用消費券均操作失敗。例如把電子消費帳戶加入電子銀包極度艱難,即使成功加入,在其後多次消費均於商戶卡機顯示被拒,但卻於Tap & Go帳戶內扣款,最後只好無奈使用其他信用卡付費。他指,Tap & Go「拍住賞」的客戶服務熱線亦長期無人接聽,他直斥該公司完全不負責任,令其多次損失使用消費券的機會,擔心會過期,要求政府可以允許更改平台領取第二階段的消費券。

面對以上種種問題,王學玲回應指,電子消費券計劃開始時,已不希望公眾中途轉平台,一方面市民可能因為優惠轉平台未必公道,現時系統亦未必支援,改平台可能要重寫系統,不確定性很高,故無計劃允許市民轉換支付平台。她又說,留意到Tap & Go「拍住賞」系統在派發消費券首兩日出現系統不穩,但近日已經改善,希望市民再給營運商機會。而部分商戶可能不了解運作,以為未能收取Tap & Go「拍住賞」。

建議付款前留意顯示銀碼

她建議市民使用消費券或電子支付工具,付款前留意顯示銀碼及保留單據,以免出現爭拗。對於早前有商戶被投訴額外收取手續費,她重申,商戶收取消費券,不可收取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