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甫出冊即示威 稱不怕入獄

【本報訊】前年10月5日是《禁蒙面法》生效首日,社運人士古思堯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參與未經批准的港島區遊行,古不認罪,及後被裁定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監5個月。經過幾個月監禁後,古思堯昨日刑滿出獄,他步出院所即拉起橫額,高叫和平示威無罪的口號,又稱自己未來會繼續焚燒五星旗、故意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強調不怕入獄。

妄言將故意違國安

昨早約9時,社民連主席黃浩銘等十多人在監獄外等待古,眾人在古思堯放監後,隨即拉起「人權高於政權,和平示威無罪」的橫額,在場高呼口號。古表示,今次入獄料並非最後一次,將來會繼續焚燒五星旗及故意違反港區國安法。

古思堯的控罪指出,2019年10月5日,古及黃之鋒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另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份的蒙面物品。古被判監5個月,他當時求情時指出「下次我會故意違反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