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逾30名歐洲議會議員上月24日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公開聯署信,就警方國安處拘捕壹傳媒多名高層及凍結《蘋果日報》3公司資產等表達意見。特首辦日前覆函,強調任何國家都有權利和義務去捍衞主權及保障國家安全,中國也不例外,又指執法行動並非針對傳媒或新聞工作者,香港可自由合法地進行正常新聞工作。
有份聯署去函、歐洲議會議員兼來自德國的埃爾奧盧(Engin Eroglu)日前在個人社交平台Twitter公開上述信件,指信中內容「一如所料」。
該封由香港特首助理私人秘書鄭朗峰署名、在上周五(2日)發出的信件提到,相關案件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等,危害國家安全及違反《港區國安法》,重申港府嚴肅應對涉及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對香港及中國實施制裁或從事敵對活動。
對於凍結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資產,當局是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三)執行。信件亦提到《港區國安法》第四條訂明,港府依法保護香港居民享有包括言論、新聞及出版自由等權利和自由,重申香港高度自治不會改變,也不會損害香港人根據《基本法》享有的合法權利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