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名港人去年8月偷越邊境被內地拘捕,當中10人已先後由內地移交香港,其中一人黃臨福潛逃前已涉及前年旺角警署的縱火案,而黃昨天在區院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兩罪。案情透露,黃曾向人發訊息稱「我的志願要燒死班popo,為烈士報仇」,「我要做嘅就係少咗幾多手足,我就係要燒死番幾多popo」。法官姚勳智明言控罪相當嚴重,但考慮到黃的年紀,先索閱更生、勞教及教導所報告,黃須繼續還押至7月26日判刑。
17歲的被告黃臨福被控於20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連同林小雄,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側門,以及同日在其住所內管有3枚汽油彈。同案另一名被告林小雄於去年已承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判囚40個月。
案情指,10月13日晚上9時許,有黑衣蒙面人用多枚汽油彈攻擊旺角警署正門,警方於是加緊巡邏。至翌日凌晨1時許,身穿黑衣戴帽的黃與林小雄各手持一枚汽油彈,沿太子道西向旺角警署前進。黃與林及後衝向警署側門對面的通菜街,並先後燃點手上的汽油彈,擲向警署側門後逃走。汽油彈落在門外地上爆開,但沒有起火。警員其後截停黃,從其褲袋中搜到一個打火機。黃警誡下稱「因為我好嬲,唔鍾意政府,所以我就掟汽油彈」。警方其後在黃的住所內搜到3枚汽油彈,黃承認屬他所有。
另外,就偷越邊境事件,黃與另外8人一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該案昨午在區院再提訊。黃透過律師表示擬承認該罪,法官押後7月26日聽取黃的答辯。其餘8名被告則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及處理法援事宜,他們要還押至9月2日再提訊,該8名被告包括廖子文(18歲,無業)、鄭子豪(19歲,技術員)、張俊富(24歲,學生)、張銘裕(21歲,運輸工人)、嚴文謙(22歲,學生)、黃偉然(30歲,無業)、李子賢(31歲,測量員)以及郭子麟(19歲,學生)。案件編號:DCCC 301, 57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