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麻醉科專科醫生林達成及骨科專科醫生梁協榮,被控在2016年於仁安醫院替一名男病人進行骨科手術時,未有提供適切護理。期間,病人一度心臟停頓約5分鐘,經急救後恢復生命表徵,兩人繼續進行手術,因此被控專業失德罪,醫務委員會昨日續訊案件。在研訊上,控方多次質疑兩名被告如何判斷病人心臟驟停後,仍適合繼續手術。
案情指,男病人當時要進行足踝關節內窺鏡手術,亦有注射高濃度血小板血漿,並需修復前距腓韌帶等,合共5個程序。然而,病人的轉介信、手術同意書等文件,只列出其中兩個程序,控方質疑被告之一的梁協榮如何得到病人的同意進行全部程序。梁辯稱,病人曾致電他,口頭確認想做手術,也明白手術內容,不過未有就此作出紀錄,梁承認疏忽並致歉。
此外,病人經麻醉醫生等人急救,恢復生命表徵後,梁協榮與林達成決定繼續手術,但梁表示對病人曾心臟驟停毫不知情,也未有全面掌握病人的身體情況。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斥其做法「令人震驚」。
另一被告林達成則承認,考慮應否繼續手術時,並無主動提及心臟驟停的因素,只基於當時病人的心跳、血壓等,而判斷對方的情況穩定,也不了解手術複雜程度。就林途中離開手術室取藥物,劉允怡斥林不懂分優次,忽視監察病人情況的責任,林認錯並哽咽落淚。研訊未完,本月18續訊,屆時傳召專家證人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