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謀套現消費券 恐負刑責

【本報訊】政府上周公布電子消費券計劃,但計劃內的八達通購物後退貨安排,以及八達通最後一期消費券發放安排,可能被人利用來套現。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市民購物後退貨是無可避免,但若發現有人合謀套現消費券,不排除會按法律追究。

市民使用八達通來領取電子消費券,購物後若退貨,商戶可與消費者商討是否退回現金,而且市民用八達通領取最後一期消費券後,可退卡來取回現金。至於其餘3個電子支付平台,市民用消費券購物後若退貨,只會獲退回消費券至原本登記帳戶。

支付平台恒常檢視商戶行為

陳茂波表示,市民使用消費券購物後,因為產品不合用而需要退貨,是無可避免,當局不想在此設下不必要的關卡,以免令市民覺得麻煩。他指,不少商戶處理退貨時,只提供換貨服務,因此不會出現有關套現問題,但若有商戶與顧客合謀套現,不排除會有後果。至於是否因此需要負上刑責、或能否再受消費券優惠,他說要視乎個案。

他又指,四大電子支付平台有恒常檢視商戶的行為習慣,如果出現特殊情況,不排除將有關商戶列入黑名單,亦不能參加電子消費券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