濾水廠保安誤殺同事判監10年

【本報訊】沙田濾水廠一名保安員於3年前,用菜刀斬死剛上班僅5天的新同事。該保安員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杜麗冰昨天在高院判刑時指,本案為令人傷感的悲劇,死者無做錯事下喪命,而報告指被告重犯機會相當高,需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否則對公眾有明確危險,考慮到被告早已提出承認誤殺,但未獲控方接納,遂判處被告監禁10年。

死者女兒斥判刑太輕

法官於判刑後表示希望被告可遵守對專家的承諾,在獄中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死者女兒在審訊期間一直都在法庭旁聽,她坦言:「覺得判刑好差,無想過判10年咁少」,指應判處終身監禁,又稱即使誤殺亦應判20至25年,對於「一個殺人犯可以放番出來,我真係無言。」她認為被告無悔意,更指「如果係咁我都想做佢呀,(判)10年之嘛,捅番佢幾刀。」

60歲被告章美德被控於2018年8月5日,在徑口路沙田濾水廠保安亭內,謀殺死者吳崇禧,死者當時59歲。被告否認謀殺罪和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

被告自2014年起在事發濾水廠工作,而死者則在被殺前4天入職。案發當天兩人均當值夜班,兩人先後在保安亭準備開工時,被告出拳打死者,死者致電報警,被告則離開保安亭,從更衣室取出菜刀斬死者的頭和頸。被告行兇後自行報警,他警誡下稱連日與死者爭吵,當死者表示會報警後,他怒不可遏,因此用刀斬死死者。被告早前曾出庭自辯,期間聲稱曾於上世紀80至90年代任職警務人員,其後於1990年代離職。

案件編號:HCCC 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