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實踐證明退縮妥協禍港

兩年前的今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修訂《逃犯條例》暫緩,隨後再宣布「壽終正寢」。對此項修例正在進入立法會二讀的階段,驟然叫停,令到香港政局陷入大亂的分水嶺。

林鄭以為採取叫停修例,採退縮妥協政策應付反中亂港勢力兩輪遊行及6月12日的暴亂威嚇,便以為可令事件降溫。儘管建制派議員在特首作出正式宣布前表達強烈的反對意見,可是已經回天乏術,無法改變她早已鐵了心的決定。在內地改革開放時代起步時,有過一句劃時代的金句可借用於回顧這個分水嶺的正確與錯誤,「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踐證明綏靖妥協退縮求大和解只能是與虎謀皮,最終被老虎吃掉。

前年今日,林鄭叫停修例暫停二讀之後,對立法會內外的反中亂港勢力,採取退縮妥協政策,粗略計算共有10項,貫徹綏靖主義路線。幻想當宋襄公求黑暴勢力高抬貴手,弄巧反拙,結果一子錯,滿盤皆落索,「五大訴求」、顏色革命,乘勢而起。其一,警方在「無謂衝」的指揮下對暴力暴亂的嚴重破壞採驅散為主;其二,對警總及各區警署被圍攻以防守為主;其三,食環署對全港街道及公眾地方的非法宣傳和「連儂牆」袖手旁觀;其四,廉政公署對黑金亂港視而不見;其五,律政司對報刊及網媒公然造謠煽動暴亂聽而不聞;其六,檢控和審訊雙重標準,懲暴歎慢板;其七,林鄭在民政事務局局長陪同下竟然同黑暴代表密斟,但從未公開交代;其八,林鄭竟然向佔中大理大暴徒要求如期區選的威脅跪低;其九,政府再向戴耀廷牽頭的「35+攬炒」舉辦的偷步公投初選開綠燈,不制止、不檢控、不取締;其十,去年施政報告竟與中央唱反調,定性為社會事件,還動用公帑為黑色暴亂政治化妝。「壽終正寢」加「十項全能」的退縮妥協政策和做法,焉有不敗之理?治亂世不用重典,還庇奸護惡,豈不亂上加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