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不如正名黃營法援署

法援爆眼女事件揭開法律援助署一宗又一宗的官政勾結、官官相護醜聞。截肢李誠良在2007年已乘着輪椅向時任勞福局局長當面請願,哭訴因工傷截去一隻腳卻不能享傷殘津貼和兩元乘車優惠。局長一口答允跟進,卻無下文,李先生便成為21世紀的香港梁天來,含冤受屈足足10年,他靠一隻腳跑遍申訴專員公署、平等機會委員會、勞工及福利局、社會福利署、立法會申訴部、政府總部等請願申訴都不得要領,好在得到市民多年來不斷街頭簽名支持打氣,以及立法會各黨派議員的同情,最後在立法會通過筆者的動議才迫使政府修改傷殘津貼定義的過時規定。

李誠良的不幸遭遇,說明含冤受屈小市民伸冤的救命稻草,法律援助支援的司法覆核告政府行政失當討公道,不是有求必應,而是「衙門八字開,有理愛國莫進來」,絕不是法援署署長鄺寶昌自詡那麼公平、公正幫市民伸張正義。

法援署是政務司司長管轄的部門,前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現任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對法援署墮落成為反中亂港勢力的提款機和司法覆核保護傘,有不容推卸的責任。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在立法會回答議員的質詢時說法援署有不時的檢討,真是令人大開眼界,見識甚麼是官字兩個口的嘴臉。倘不時檢討的話,為甚麼竟對沸沸揚揚擾攘10年的李誠良事件「燈下黑」?為甚麼對最近全城嘩然的假爆眼呃法援又「燈下黑」?法援署不如正名為黃營法律援助署吧!

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大會上「大腳傳中」,高調要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擔起檢討的責任,市民當然樂見其成,但筆者憑從政數十年的經驗看,未感樂觀。本屆政府只餘一年任期,倒不如請張司長公開交代假爆眼為何取得法援?政府會否全球通緝呃政府的爆眼女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