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取針卡展示屬欺詐 最高囚14載

【本報訊】現時進入卡拉OK房間、酒吧及部分食肆等場所均需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政府早前亦表示正研究在第5波疫情發生時,限制未接種疫苗人士進入學校、宿舍及體育場所等場地。但不少市民對接種疫苗仍然持觀望態度,若進一步限制未接種疫苗人士進出各類處所,或會激發市民鑽空子,登記他人針卡紀錄「偷雞」入場。

僅登記不展示亦可判監

有法律界人士指,有關行為可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虛假文書或欺詐等罪行,最高可被判監14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市民取用他人針卡資料,上載到自己的「安心出行」中以作展示,換取出入各類場所的便利,有關行為已構成欺詐,而其所展示的針卡,亦可被視作為虛假文書,兩罪的最高刑罰均為監禁14年。此外,不少人會將個人資料於網上公開,其中或包括針卡資料,若有人於網上取用他人針卡資料作登記「安心出行」之用,即使未有向人展示,亦有可能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