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及煽惑圍警總囚10個月 周庭今出獄

【本報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在前年6月21日因參與及煽惑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的未經批准集結,去年被判監10個月,在大欖懲教所服刑多個月後,她今早可出獄。據了解,懲教署會按一般程序處理其出獄事宜,警方會留意情況,有需要時派員維持秩序。同案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亦認罪,當中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黃之鋒,被指扮演領導者角色,判監禁13.5個月;承認煽惑罪的林朗彥則被判監7個月,已於4月12日出獄。

警因應風險評估作安排

對於周庭出獄一事,本報分別向警方及懲教署查詢有否特別安排,警方表示,會因應風險評估及行動需要作出適當安排,具體部署屬行動細節,不會公開。懲教署則不評論個別個案。

2019年6月21日,灣仔警察總部被大批示威者包圍,期間有人煽惑及領導在場人士。警方事後拘捕多人,已解散的前香港眾志有幾名成員被捕,周庭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去年12月2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監10個月,她其後提出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曾被安排到羅湖懲教所,後被調至高度設防的大欖女懲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