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前建3新燃氣機組 收緊排放 中電港燈或加價

【本報訊】本港目標於2050年達致碳中和。環境保護署發言人昨日表示,《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九份技術備忘錄》(《第九份技術備忘錄》)已於前日獲立法會通過,將進一步減低中電及港燈兩間電力公司的發電廠排放。因此,兩電需在2024年或之前完成興建3台新燃氣機組,以提升本地燃氣發電比率。換言之,若機組進帳後,兩電未來或有加電費壓力。

新排放限額2026年起生效

為達致新訂定的排放總量上限,兩間電力公司會在2024年或之前完成興建3台新燃氣機組,以期在2024年本地燃氣發電的比率可佔整體發電燃料組合約57%。兩間電力公司亦會繼續採購低排放燃煤作發電使用,以及維持排放控制裝置的性能,以減少燃煤機組的排放。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九份技術備忘錄》訂明的發電廠排放限額將由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環保署會在2023年或之前作檢討,確保適時修訂排放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