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針後臉腫 應否打第二針 港府無提供實質協助捱轟

【本報訊】市民接種第一劑疫苗後出現敏感反應的事件時有發生,為免出現更嚴重反應,接種第二劑疫苗前須諮詢醫生意見。47歲的王小姐上月接種第一劑由內地及德國研發的復必泰疫苗後產生過敏反應,她憂慮醫生評估需時,接種第二劑疫苗的時間會出現延誤,但政府並無提供實質協助。她批評政府只一味呼籲市民打疫苗,但當市民接種後遇到問題,卻無意協助市民。

兩針相隔時間上限 準則不一

王小姐上月11日在上水龍琛路體育館接種中心注射復必泰疫苗,翌日眼皮及臉部輕微腫脹,且產生硬塊,腫脹情況維持數日後自行消退。她本月1日打算接種第二針時,接種中心要求她先諮詢醫生意見。

王小姐遂到北區醫院求診,獲轉介至瑪麗醫院進行藥物過敏反應測試,並要求她靜候報告結果。王小姐憂慮,如相隔太久才接種第二劑,會影響抗體產生,故致電復必泰疫苗熱線求助,但對方僅告知第一針及第二針之間相隔日期沒有上限。王小姐質疑,如果兩針之間相隔日期沒有上限,「係唔係隔2、3年都可以?咁(兩針相隔)21日個準則係點嚟?」

她又憂慮,政府宣布疫苗接種中心將於9月底後停止運作,如醫生屆時才批准她接種第二劑疫苗,港府是否仍有存貨,批評港府只一味呼籲市民打疫苗,但當市民接種後遇到問題,卻無意協助市民。

政府發言人回覆指,市民如接種疫苗後出現不適,應在諮詢主診醫生或家庭醫生意見後才重新安排接種第二劑疫苗。接種第一劑復必泰疫苗後應在相隔至少21天後接種第二劑。如距離接種第一劑疫苗已超過21天,世界衞生組織根據目前可得的臨床數據建議,兩劑復必泰疫苗相隔時間可延長至42日。與此同時,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以及加拿大衞生部均建議,如距離接種第一劑復必泰疫苗已超過21天,應盡快接種第二劑疫苗,並毋須重新開始整個接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