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杜絕太空卡 私隱豈是擋箭牌

隨着「太空卡」淪為犯罪工具,電話騙案應運而生,甚至成為暴徒通風報信的利器,港府不得不作出針對性部署,正式落實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不問可知,部分人又會批評這是侵犯私隱之舉,惟私隱絕非凌駕社會利益的藉口,更何況,所謂侵犯私隱根本站不住腳。

港府宣布,行會通過決定,訂立《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落實俗稱太空卡的電話儲值卡登記制度。新措施下,個人用戶須向電訊商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出生日期,公司用戶則須提供商業登記證和指定人士資料。經諮詢後,當局放寬登記儲值卡數目上限,個人用戶最多10張,企業用戶最多25張;執法機構須向法庭申請手令才可向電訊商索取涉案電話卡的用戶資料,但某些迫切或緊急事件,如嚴重罪案可在無手令下索取。新規例料在9月1日生效,分階段實施,明年3月1日起市民開始進行實名登記,至2023年2月完成登記並全面執行。

電話卡實名制在今年初才進行諮詢,昨日即宣布本月4日刊憲,採取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立法,難免予人倉卒之感。問題是,香港在這方面的規管一直處於空白,本來就不健康,尤其是2019年黑暴爆發,太空卡成為暴徒互通訊息、指揮暴亂甚至引爆土製炸彈的工具,黑暴對香港的傷害有多大,毋庸贅言,現在才作出規管,根本已是遲了,何況電話騙案氾濫成災,販毒、走私、人蛇偷運等嚴重罪行亦會利用太空卡犯案,推行實名制就算不能完全杜絕所有罪案,起碼也會起到一定打擊作用,絕對有正面意義。

事實上,本港目前的太空卡多達1,200萬張,實名登記的電話卡反而只有900萬張,顯然不合比例。內地、澳門、台灣、新加坡、日本、澳洲以至歐洲多國,早已實施實名制,證明制度行之有效。儘管港府諮詢期間收到七成人支持實名制,惟無能政府百事哀,多麼合理的政策落在民望低殘的廢官手裏一樣會惹人詬病。例如有創科業界批評,雖然實名制不包括用作機器類型連接的SIM卡,但從業員需用多個不同電話型號做測試,有3至5張SIM卡不足為奇,只規管人對人溝通的SIM卡仍對業界有影響,這明顯是雞蛋裏挑骨頭。在不對整個行業有大影響的原則下,個別從業員要求得到法例豁免根本不合理。

又如有輿論認為,市民使用匿名電話卡不等同用於犯罪用途,只是保障自己私隱,也是人權的一種,這分明是強詞奪理。須知道,任何個人權利都不應凌駕法律及社會利益之上,現時市民與電訊商開啟電話帳戶,需要提供包括實名和其他私人資料,新規例只是將制度延伸至太空卡。若登記電話戶口不算侵犯私隱權,為何登記太空卡用戶資料又會變為侵犯私隱甚至人權的行為?這不是雙重標準嗎?至於在緊急情況下,執法機構可無手令索取用戶資料並非沒有先例,亦與現行法例安排類似,行得正企得正,何需擔心?

香港經歷暴疫夾擊,刻下最需要的是穩定的社會環境,實名制不是洪水猛獸,實毋須杞人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