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界種票案 的總會務總監文員認罪

【本報訊】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發生賄選及種票勾當,致使36人以虛假資歷登記成為該界別的選民,案件昨天在區院續審。繼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下稱的總)時任幹事雷亞福及其3名家人於上周二認罪後,的總時任會務總監李為民及的總時任文員潘秀芳昨天也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李另承認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名。法官押後至8月26日聽取辯方求情,並准許李、潘兩人保釋。

涉向36人各提供千元

李為民、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被控一項串謀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涉及向36名人士各提供1,000元,作為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李為民原本否認該項控罪,但他昨天承認該控罪,而另外3名被告於上周二已經認罪。

另外,李為民、楊耀鴻、潘秀芳及王宣麗原本都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即不誠實地以虛假專業資格或學歷,替240人申請成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會員,並向選舉事務處申請並成功登記為資訊科技界選民。

李為民和潘秀芳昨天承認該控罪,的總時任財務總監王宣麗的控罪則獲准在法庭存檔。案件編號:KCCC 21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