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果然在敷衍中央要求

不久前,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率隊訪問北京,見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多個部門、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司法部等多個國家司法機關部門。中央見張舉能一行,是要在香港司法改革這個具有重大的、不容再拖的問題上對他們提出指導和部署工作。

周強提出的改革方向和要求是:第一,增強司法人員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觀念。第二,中央要求他們本着對國家、對香港高度負責的精神,全面準確實施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第三,中央支持香港司法機構通過司法改革保持專業。第四,中央希望他們能帶領司法機構「擔當作為、履職盡責」。

對中央的這些指導和要求,未見張舉能一行有甚麼表示,張舉能只空談曰:感謝中央的關心和支持,期待和內地人民法院在專業交流、在司法科技化等方面交流合作,依法履職,保障香港市民利益福祉,維護香港法治。

出訪前,香港司法機關新聞稿把張舉能之行「定性」為「禮節性拜訪」。他們的表現果然非常「禮節性」,刻意沖淡了北京行的重要意義和工作意義,刻意把中央和國家司法機構只當成「禮節性拜訪」對象。既然如此,既然只是主客身份,那麼他們把中央的指導和工作要求當成耳邊風,當成可理可不理之談,隨便用幾句客套的空話給打發了,那就毫不奇怪也。

看來,香港司法機關和司法中人對一國、對中央、對內地長期所持的倨傲態度,喜歡「擺譜」、自以為「普通法」高人一等的臭毛病已深入骨髓也。於是回港之後,張舉能在「年度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上大發「司法獨立」的議論,大吹「普通法」的法螺,指摘公眾純粹因為不同意法庭判決,而對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一再提出不必要的質疑,不論質疑來自香港或外地,都會令法治受損,不利於維持公眾對法庭的信心。他並呼籲「資深大律師有責任為司法機構發聲」。

這番話,如果抽象的談,似乎沒有問題。但若放在中央和公眾強烈要求香港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談,那就可圈可點也。